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2:41    次浏览
对于当前乐评的现状,业内人士似乎并不满意,大家更愿意去缅怀“逝去的时光”,或者向往西方相对优良的乐评环境。音乐演出多了,观众和音乐爱好者也多了,为何乐评看上去“衰弱”了?在笔者看来,看上去“衰弱”的乐评其实并不见得减少了。在新媒体时代,也许专业的乐评文章不多,但是通过微博、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乐评数量却相当惊人,只是这些碎片化的评论不能算做严格意义上的乐评。其实我们在缅怀和期盼“乐评的春天”的同时,也是在缅怀乐评人和媒体之间的关系,电子媒体的强势来袭必然会带来文字传播方式的转变,在这个过程中乐评的内容和方式也要随之变化。不论以什么媒介发布,内容永远是核心。而对于乐评来说,深入浅出、言之有物尤为重要,能做到这点并不容易。现在存在的情况是,有不少学院派乐评人习惯了“深入深出”的写作方式,用做学术的风格和标准来写乐评,外行看得吃力。另外,还有一些乐评人喜欢“浅入深出”,把简单问题复杂化,这样的乐评同样没有生命力。笔者认为,真正的好乐评应该深入浅出,语言浅显易懂,看了可以触类旁通,让人有所感悟。另外,乐评人要积极“拥抱”新媒体,努力为自己的乐评寻找更多的发声渠道。其实,只要有音乐就会有听众,就会有人愿意看到优质的乐评。当前新媒体正处在整合和分类的过程中,如果由乐评人推荐文章给艺术类的新媒体,或者发起一个由乐评人组成的新媒体公众号,或许是一个可行的办法。借用新媒体的公众平台,很多优秀的文章得以传播。那么,一篇优质的乐评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新媒体的特点,它的真实阅读量可能会远大于传统媒体。也许,在新媒体时期,乐评人的收入会受到影响(如稿费),但是当传播的方式和流通的速度发生变化之后,乐评人创造的价值可能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回馈。这就如同网络兴起后,传统的唱片业被颠覆,但是演出人员的出场费却变得更高了(从唱片模式转向了现场模式),当演出人员为了拿到更多好歌曲,他会主动用更高的价格去购买作曲家的好作品(从自发模式转向定向模式)。在新的时代,各种组合的方式与速度会变得更快,作曲家也会有更多的机会与其他行业的人产生更多的合作,去生产整合性质的作品(如音乐剧、电影、电视、网络产品等),产生新的利益分享。可以肯定的是,如果一篇乐评在新媒体上不能得到认同,想在传统媒体上获得认同的可能性并不大。新媒体——恰恰是乐评品质的试金石,它直接连接着受众,影响力是双向互动产生的,最终往往取决于品质本身。同时,新媒体也是衡量乐评人爱乐程度的试金石。笔者认为,真正的乐评人写音乐,应该是如鲠在喉,不得不写的,而不是为了其他。除此之外,发挥好艺术机构的平台作用也很重要。音乐演出、乐评人、媒体、观众,如何让他们在一个平台上交流、互动、传播,是如今的艺术机构需要考虑的事情,这也可能是艺术机构未来的发展趋势。以往的模式中,艺术机构基本是自顾自的,并不多考虑整个产业链的发展。但事实上,艺术机构连接着整个产业的上游(创作与表演)与下游(营销与市场),其功能和定位是乐评人和媒体无可取代的。应该形成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相互独立,相互借力”的态势,构建一个完善的音乐生态系统。比如,很多优秀的乐评文章和乐评人是需要艺术机构去推广。试问,一个音乐厅的影响力大,还是一个乐评人的影响力大?谁掌握的媒体资源和音乐爱好者的数量会更多一些?谁的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号更有传播力?答案毫无疑问。如果一篇好文章,一个好的音乐活动,一个好的乐评人,可以在艺术机构的平台上进行推广,那么影响力必然是不一样的。而艺术机构在推广乐评人的同时,也会获得乐评人优质的艺术评论和品牌感染力的反馈,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艺术。两者之间,是炮台与炮的关系,艺术机构应该把好乐评和乐评人射得更远。而且,艺术机构除了搭建推广平台之外,还可以邀请有见地的乐评人举办艺术讲座、组织会员活动、共同策划演出节目和有针对性的艺术节等,将乐评人融入到艺术内容的核心之中。事实上,在这样一个快速转型的时代,乐评的“困境”只是其他许多艺术评论的困境之一。但毫无疑问的是,只要音乐在,只要文字在,乐评就一定会有人看。“困境”只是转型的阵痛期,不是真正的“困境”,新的模式必然会建立起来,也许会以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到来。